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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转发学校社科办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近期,教育部下发了《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奖励范围
    1.评奖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次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和名额
    奖项分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和成果普及奖。除成果普及奖不分等级外,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评奖的奖励名额总计900项左右。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限额申报。其中郑州大学、河南大学限8项,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每校4项。其他本科高校限3项,高职高专院校1项。请各学校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
    2.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学校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核:(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
    4.2015年3月1日网上申报系统开启,3月13日网上申报截止。在此期间,各学校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限额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电子版。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2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3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10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4.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sk@zzu.edu.cn 
    5.纸质材料报送行政楼209房间。
    6. 所有申报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过期不再受理。
    7.联系人:张健    电话:67781213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

        附件:
        1.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郑

     

            相关附件(WinRAR压缩文件,739466字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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