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郑州大学青年教师专项科研基金实施办法》(校政〔2014〕28号)有关规定,现对我校2014年度和2015年度立项的优秀青年教师发展基金项目(社会科学类)开展结项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对我校2014年度立项的青年教师启动基金项目开展集中结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青年教师发展基金项目(社会科学类)验收检查
(一)2014年度项目结项验收
1、结项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许结项:
(1)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2)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管理学)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并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1篇论文以上(限第一作者)或在B类学术期刊发表2篇论文以上(限第一作者)。(在A和B类学术期刊目录见附件1)
2、验收汇报
(1)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不用参加验收汇报,只需在2018年4月15日前提交下列材料,已提交结项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用重复提交材料。
①《结项报告》(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
②《结项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sk@zzu.edu.cn。
(2)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汇报,并准备下列材料:
①准备汇报PPT,汇报内容包括:研究计划的实施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研究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拟完成时间及措施等五方面。
②《延期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
2、2015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准备中期检查汇报PPT,汇报内容包括:研究计划的实施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研究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四方面。
2014年度项目的验收汇报和2015年度项目的中期检查拟定于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2014年度青年教师启动基金项目集中结项
(一)结项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许结项:
1、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获得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管理学);
3、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4、在A或B类学术期刊(目录见附件1)发表1篇论文以上(限第一作者)。
(二)材料报送
1、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请于在2018年4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交至行政楼625房间:
(1)《结项报告》(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
(2)《结项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sk@zzu.edu.cn。
2、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延期,并提交《延期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
联系人:贾黎斋 电话:67781808
社科院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