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郑州大学英语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籍管理规定

郑州大学英语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籍
管理规定
 
    1 、申报资格
   英语双学位和辅修专业招收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非英语专业三年级学生,其主修专业已修课程须全部合格,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以前四个学期的英语期末考试成绩平均达70分以上。
申请英语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习时,学生需在“郑州大学教务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名并提交“郑州大学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表”,外语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学生在被批准录取和缴费注册后,可参加英语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学习,并从注册后的下一个学期开始修读。
   2、考核与成绩
   英语双学位和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成绩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并归入本人档案。
   学生在修读英语双学位或辅修专业过程中,如果主修专业课程所得学分低于该专业有关规定,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应给予警示,并建议其终止修读双学位、辅修专业课程的学习。
   英语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与主修专业的基础课、专业课名称相同、教学内容相同且成绩合格者,经外语学院认定后可以免修。
   学生在修读英语双学位或辅修专业期间,主修专业有1门以上不及格者,终止双学位和辅修专业学习;凡擅自缺考及考试作弊者,终止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习。学生因故终止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习,无需再缴纳该项学习的学费,但已交学费不予退还。学生在就读辅修专业期间,如第一专业出现课程补考不及格者,须终止辅修专业学习。英语双学位、辅修专业不及格的课程无门次限制,课程不及格者,允许补考1次,不设重修课。
   凡攻读英语辅修专业证书的学生,修满证书课程最低38个学分的,可获得英语辅修专业证书;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
   凡攻读英语辅修专业学位的学生,修满学位课程最低58个学分的,可获得英语辅修专业学位;未修满规定学分,而达到证书学分要求的,颁发辅修专业证书;未达到证书学分要求的,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
因各种原因在毕业前没有获取英语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的学生,不再补授学位或证书。
   3 、纪律与考勤
   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对上课实行考勤,因故不能上课的,按照《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违反考勤纪律和考试纪律的,按照《郑州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和《郑州大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因某种原因,学生不能继续修读英语双学位或辅修专业时,学生应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停修。经审核同意后,取消学籍注册。
   其它学籍管理问题参照《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4、 学费
   英语双学位和辅修专业课程每个学分收费80元。每学期初按该学期开设的课程学分数收取。未经同意中途退出学习的,不退回所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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