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证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试题在启用之前属国家绝密,试卷到院后,安全保密工作由考点负责人负总责。
三、为保障试卷安全,学院设保密室。
1、明确定保密室负责人;2、保密室配备铁门、铁窗、铁柜;3、派专人全天候值班;4、值班人员须认真填写记录。
四、试卷保密室负责人、值班巡逻人员及铁柜钥匙(密码)掌管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保密观念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
2.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3. 身体健康。
五、保密室负责人的职责:
1. 全面负责试卷存放期间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2. 负责试卷的接收、保管和发放工作。试卷接收和发放要当面清点试卷袋数量,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履行交接手续,填写试卷接收和发放记录。
六、值班人员的职责:
1.昼夜值守;
2.负责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卫,填写值班记录表;
3.随时向试卷保密室负责人报告保密室的情况。
七、试卷保密室负责人和值班巡逻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提高保密意识,明确保密责任。熟悉本职工作。
八、试卷保密室的负责人及值班巡逻人员应严格执行下述规定:
1.值班期间严禁在试卷保密室会客、吸烟、饮酒、文娱活动、私自使用电话;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
3.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密封包装;
4.试卷保密室的钥匙不得转交他人或互相代管,密码保险不得透露;
5.拒绝他人索用试卷保密室门、铁柜钥匙,拒绝代领试卷。
九、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发生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和安全保密部门,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同时由教育行政部门报教育部。
十、试卷保密室负责人和值班巡逻人员不执行本工作规定,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故的,追究其直接责任。
郑州大学外语学院
200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