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郑州大学校人事[2002]28号文件《郑州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年终或阶段性考核,外语学院教师将按照下列几个方面进行自测评议和考核。
一、测评标准
1
、觉悟,素质,能力
1)关心国家大事,热爱教育工作,接受教学、科研任务的态度好;
2)遵纪守法,团结同志;
3)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同学;
4)关心教学、科研梯队建设,积极参与学院、教研室和教学、科研梯队的各项活动;
5)自觉进行教学改革的实践;
6)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外语、教学、科研的水平和实践能力。
2
、工作量
1)是否完成学校和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 参加教学和科研的研究项目,完成教研或科研任务,取得成果的数量和质量。
3
、教学质量
1)对教材内容及其体系的理解和掌握的准确和熟练程度;
2)备课编写教案的认真、详尽、改进程度;
3)讲授内容的深度与广度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和基本要求;
4)讲解是否精练、重点突出、富于启发性;
5)授课条理是否清晰,进度是否适中;
6)板书是否简洁工整,书写是否层次分明;
7)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是否按规定执行;
8)教学是否方法先进,能否使用现代教学设备设施。
二、考核办法
1
、期末述职
每学期末,教师要在教研室全体会议上,对教学工作进行总结,无故不参加述职者,取消评先资格。
2
、网上评教
每学期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网上评教,其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因客观原因造成没有结果的,参照我院组织的学生打分结果。
3
、师生座谈会
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组织师生座谈会,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4
、学生成绩
大学英语教师的教学情况,主要依据所教班级学生成绩晋升幅度。
外语学院
200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