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学院
时间:2016-04-26 00:00:00 阅读次数: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法院应当“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为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顺畅行使诉权,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1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于5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施行。为进一步了解河南省立案登记制度的运行现状,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执行委员会主任、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河南省特聘教授张嘉军带领司法部课题——“民事立案难实证研究”的课题组成员一行五人继赴商丘调研之后,又于4月21日赴驻马店市法院进行调研。
4月22日上午9:00,课题组成员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10楼大会议室进行立案登记制度座谈会议。本次座谈会由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东风主持。参与会议的人员还有: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东风,驿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绍红、立案庭庭长杨向军,遂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常红,西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谢连香,上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韩文韬,汝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红霞,平舆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李小芳,正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玲,新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叶俊梅,确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赵德山,泌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邢东伟等。王东风主任首先对参与本次会议的人员进行介绍,并说明本次会议讨论的主题以及程序上的安排。其后,张嘉军教授简要介绍了本次调研的主要目的以及座谈的主要内容,并对当前我国立案登记制现状给予简单介绍。
本次调研座谈会议围绕立案登记制度的程序问题、立案登记制度的影响、针对立案登记制度的应对措施、立案登记制度的未来改革四个议题展开讨论。驻马店市两级法院的各位法官结合自身实践经验,详细介绍了立案登记制的具体操作流程、实践中把握的具体标准、实际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压力以及如何应对的建议等等。
基于各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的汇报得知,在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各基层人民法院严格执行该制度,97%的案件可当日立案,七日内立案率可达到99.9%。尽管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各法院民事案件数量均有小幅上涨,这一上涨有多重原因。正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玲指出,在案件数量和类型变化的同时,信访案件数量并未减少,由于基层人民对立案登记制度的一知半解,受到不予受理裁定和驳回起诉裁定时往往选择信访方式,虽然针对立案方面的信访压力有所下降,但整体信访压力并未得到减轻。同时,立案登记制度也对法官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审判质量要求更高。
西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谢连香指出,立案登记制度在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导致滥诉现象难以制止,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增多,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新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叶俊梅庭长、上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韩文韬、西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谢连香等都指出,当前亟需建立健全虚假诉讼惩戒制度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
遂平县人民法院常红庭长指出,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不仅导致了无理信访的增加,也为执行带来了压力。驿城区人民法院周绍红副院长指出,目前基层人民法院仍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立案庭工作需要对诉讼程序进行全局把握。而当前立案庭工作较为繁杂,基层法院立案庭往往只有三、四名法官。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对法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都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法官压力、责任越来越大,易导致法院精英人才的流失。法院亟需强化对立案庭法官的业务培训。
不少与会的立案庭法官提出,针对当前疑难复杂、新型的案件,当前法律并无明确受案标准,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出台统一的立案标准,以解决司法实务中面临的各种压力。
此外,张嘉军教授还询问驻马店市各基层法院小额诉讼和诉调对接的有关情况。据与会人员介绍,当前各基层法院因为小额诉讼程序周期短、送达难、“小”字号转换程序繁杂、申诉难等情况,小额诉讼制度在基层法院推行遭到了较大阻力。各基层法院往往迫于压力将小额诉讼程序案件直接立为简易程序案件或不以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在诉调对接方面,驻马店各基层法院都进行了积极探索。诸如上蔡县人民法院设置家事案件调解室、涉保案件调解室,汝南县人民法院设置医疗事故案件调解中心以及驿城区人民法院设置涉保案件诉前调解室、婚姻家庭纠纷诉前调解室等,各种诉前调解对接模式运行效果良好,对解决案多人少、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积极作用。但由于工作条件差、人手不够等问题,诉前调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艰难运行的尴尬局面。
4月22日下午,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一行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东风、民一庭法官董永通的陪同下赴驿城区人民法院考察。在驿城区人民法院周绍红副院长和杨向军庭长的带领下参观了驿城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庭、调解速裁合议庭等,并听取了驿城区人民法院周绍红副院长和杨向军庭长针对该院立案登记制度具体运行、小额诉讼法庭建设、诉调对接制度建设等问题的介绍和汇报。
此次调研在驻马店市两级人民法院的支持和帮助下取得圆满成功。课题组对立案登记制度、小额诉讼制度、诉调对接制度在基层法院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其运行效果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和认识,这大大提高了课题写作内容的充实性和针对性。
(供稿人 王龙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