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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出席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
来源:法学院    时间:2016-11-28 0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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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出席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

 

20161126日,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司法改革背景下民事诉讼制度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郑州召开。河南省法学会领导和河南省内高校法学院系、各地市法院部门人士以及特邀专家学者90余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年会由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中牟县人民法院协办。会议还特别邀请了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吴英姿教授。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出席本次年会并在会议上作点评发言。

 


  会议1126日上午8:30准时开始,由河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保振主持开幕式,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党委副书记华小鹏同志作开幕致辞,随后河南省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保振对年会优秀论文进行了表彰,最后,河南省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王韶华对民诉法研究会2016年工作作了回顾,并对2017年工作进行了展望。

 

 随后,南京大学法学院吴英姿教授作了《再审之诉的理论悖论与实践困境》的主题报告,报告对当事人角度的“再审难”和法院角度的“再审滥”进行了分析,通过再审问题的既有研究、其中存在的问题、再审中的理论悖论、理论悖论的成因分析、实践中再审的困境,、申请再审权重述、再审程序的新构建等方面,对再审制度进行了全面论述,引起了与会成员的强烈反响。之后,河南大学法学院郝振江副教授发表了《走向现代化的中国民事审判制度》为题的学术报告,对我国的民事诉讼审判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对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制度移植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26日下午,由李煦燕副会长和乔志华副会长分别主持进行了“庭审程序及庭审实质化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民事诉讼繁简分流的理论与实践”、“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三场主题研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庭长张宗敏、河南师范大学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常宝莲、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法官吴林轶、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松鹤、中牟县人民法院院长王炅、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卢国伟、汝州市人民法院法官闫飞飞、虞城县人民法院法官赵鹏宇、郑州轻工业学院教授郑世保、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赵鸿飞、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高新峰等分别作了相关发言。

 


  针对研讨主题,南京大学法学院吴英姿教授、郑州大学法学院靳建丽副教授、河南大学法学院郝振江副教授、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省检察院民行处李俊香副处长分别进行了点评发言。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针对
“民事诉讼繁简分流的理论与实践”这一主题,对民事诉讼案件分流的标准设计、分流的时机、程序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且提出了在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制度设计上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如:公平与效率、庭审的实质化、公平与大众认识、简单问题复杂化的现象等。

 


  主题研讨结束后,河南省民事诉讼法常务副会长吴泽勇作了总结发言,对本次年会的会议内容进行了总结,对河南省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作了回顾和展望。强调了河南省民事诉讼法学会的重要平台作用,鼓励更多的学者们关注民事诉讼,积极努力做好研究,为中国的法治进程贡献力量;同时宣布了本次年会完美落幕。

(供稿人:武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