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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0-01 00:00:00 阅读次数:
我中心执行主任张嘉军教授一行赴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大冶市检察院调研检察院内部整合改革(试点)工作
9月26日上午,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张嘉军,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张卫东,惠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坚毅,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阮崇翔一行四人来到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就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这一问题展开调研。在调研会上,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宝元,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海峰详细介绍了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内部整合改革中的成功经验和遇到的种种问题。张嘉军教授一行与吴宝元检察长、王海峰主任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交流。
在调研会上,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宝元首先对检察院内部整合改革做出了详细的介绍,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优化职能配置、整合检察资源。第二,坚持“连个适当分离”,创新工作机制。第三,探索队伍管理机制,突出主办检察官主体地位。之后,播放了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内部整合的影片。张嘉军教授对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内部整合改革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于内部整合改革之后职能部门的具体权限设置与运行规范做出了详细询问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西塞山区副检察长吴宝元表示,内部整合改革主要核心是围绕着主办检察官的职能与权限展开,坚持诉讼职能与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坚持案件办理职能与案件管理职能适当分离。这样在保证检察院依法办事、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不仅提高了检察官的工作效率,而且有效缓解人手紧张、办案能力不足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管理方面的疑难问题。
对此张嘉军教授表示,改革的过程非常艰苦,司法改革与人事制度改革有着紧密的联系。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完善检察机关自身监督制约机制是我们在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改革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西塞山区检察院提供了先进的改革经验,值得借鉴与学习 。
9月26日下午,张嘉军教授一行来到了大冶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调研。黄石市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海峰,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国志,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的同志对张教授一行进行了热情的接待。副检察长胡国志带领张嘉军教授一行参观了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以及检察院内部的反腐倡廉主题展馆。随后在大冶市检察院党委会议室内召开了调研会议。
在调研会上,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对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的两项改革做出了详细的汇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国志对于一些改革细节做出了重要补充。汇报主要内容有:一、把握机遇,坚定不移推行两项改革。二、稳步运行,狠抓落实取得改革实效。三、客观分析,实事求是总结改革经验。四、正视难题,认真研究深化改革对策。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国志表示,两项改革对于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首先,执法办案模式朝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转变;其次,队伍活力明显增强,检察官待遇明显提高;最后,检查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在听取副检察长的介绍后,张嘉军教授表示,大冶市检察院的先进经验值得学习,希望双方日后能够继续深入交流改革经验,继续探讨研究新的改革措施,不断的完善检察院的内设机构设置,使检察院内设机构能够更加合理合法的发挥自身职能,促进双方检务工作的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