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6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提出“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自此拉开了我国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幕。截止到目前,员额制改革已经在全国各省法院、检察院全面铺开,多数省份已经初步完成首批法官、检察官的入额选拔工作。但是,在员额制改革工作的推进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通过分析与研究员额制改革的现状,总结员额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理论支撑,是此次调研的目的所在。为此,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执行委员会主任、河南省特聘教授、河南省委办公厅法律顾问张嘉军教授于11月2日赴河南登封市人民法院进行调研。
调研座谈会于2017年11月2日下午在登封市人民法院会议室举办。出席本次调研座谈会的有登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洪印,登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万儒,登封市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薛洪泽,登封市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张晓辉,登封市人民法院评查办主任陈耀章,登封市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岳青峰,登封市人民法院交通法庭庭长袁二辉,登封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李跃武,登封市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杨菊凤,登封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法官王真理及登封市人民法院的部分法官以及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李世宇,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付翔宇,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斌,郑州大学法学院部分研究生。
首先,赵洪印院长就张嘉军教授一行人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就院方出席本次座谈会的人员作出简要介绍。接着,赵洪印院长就登封法院员额制实施情况展开,介绍了登封法院员额制法官人数、成员占比、员额法官审判力量配备、司法辅助人员序列人数、员额制下绩效考核机制、“四级体检”的监督评查机制、职务套改实施现状等情况。赵院长指出,登封法院在以员额制改革为代表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取得了较好成绩,曾多次受到最高院领导的表扬,在简繁分流机制等领域的经验甚至被作为示范法院在全国推广,这离不开党的正确领导与法院成员的共同努力。但是,通过实践与探索,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事业编人员的待遇问题,优秀青年法官的晋升问题等,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同时,赵院长认为,司法体制改革中,比较关键的因素是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与配套措施的跟进,这是对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有决定性意义的因素。
接着,张嘉军教授发言。张教授对赵洪印院长的欢迎表示感谢,并就本次调研座谈会的主题作出介绍。张教授指出,员额制改革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但是员额制改革实施的现状到底如何、在员额制改革实施过程中又面临哪些问题,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结论,希望与会人员能够立足自身岗位,针对员额制改革的现状及其中存在的问题畅所欲言,展开充分讨论,共同促成本次研讨会目的的实现。
随后,陈万儒副院长立足自身副院长的职务,谈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在员额制改革中,员额制的落实与副院长职务的存续之间存在矛盾,也存在联系,这中间既有为民司法目的的彰显,也有权力清单履行的考虑。同时认为,员额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形成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为重心的司法力量的整合。但是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员额制改革不是万能,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对于暴露出的问题,应当通过配套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加以解决,如员额法官的能力匹配、员额法官辅助力量的加强等,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接着,政治处主任薛洪泽结合岗位谈论了观点。薛主任认为,员额制改革的浪潮中,在党的领导与赵洪印院长的带领下,在法院的审判效率与质量得到很大的提升。但是,问题同样也暴露出来,这主要表现在老法官、事业编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人员的安置与行政力量与审判力量的协调方面,这些都有待于政策的进一步出台与配套措施的进一步完善进而得以解决。
接着,审管办主任张晓辉结合自身岗位阐述观点。张主任认为,员额制改革对于审判效率的提高有很大意义,员额制改革后,案件的审理由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人员通过“1+1+1”的模式分工配合,共同作业,如此一来,员额法官将精神更多的放到庭审中去,材料准备、卷宗装订等基础工作则由法官助理、书记员完成,这极大地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效率,也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案件审理的质量。但是,问题也同样是存在并不容忽视的,如员额制法官综合素质的提升与信访等因素,均造成了基层员额法官较大工作压力,尤其是信访压力,张主任认为应对此建立合理的排除机制,使审判力量更加精锐,从而更有效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随后,行政庭副庭长李跃武立足自身岗位,谈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员额制改革的中心还应回归到司法责任制方面,在进入员额法官序列后,案件谁承办,则裁判文书由谁签字,这就加强了法官对于案例审理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更加重视与谨慎于自身审判权力的行使。但同时指出,困扰员额法官的问题更多的还在薪资待遇方面,在工资的计算与发放中,出现了一些脱节或阻碍的因素,而工资又较大程度上对法官的积极性产生着影响,因此该问题是需要通过配套机制的完善予以解决的。
接着,立案一庭庭长岳青峰立足岗位,阐述了关于员额制改革的观点。岳庭长指出,作为立案口工作,同样能够感受到员额制改革下的巨大变化:审判力量得到集中,司法责任得到落实,审判质效得以提升。但问题也同样存在,这主要表现在:员额制改革在使审判力量得以调动的基础上,同样对分案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产生分案与审理匹配难、积极性调动难等问题,这与案件考核指标的不明确是有关联的,需要通过配套措施的完善加以解决。
随后,评查办主任陈耀章谈论观点。立足案件评查口的工作,同样能够明显地感受到员额制改革对司法工作带来的巨大改进,案件质量得到了提升,审判效率得到了提高。陈主任在介绍上诉案件评查机制的基础上,指出了配套措施方面的不足,如法官评审委员会的职能定位模糊,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的匹配存有矛盾等,这都需要通过配套机制的完善加以解决。
接着,速裁中心法官王真理立足速裁口的工作,谈论了自己的观点。王法官指出,员额制改革实施后,案件的审理工作以团队合作的方式开展,如此一来,办案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进入2017年以来,作为员额制法官中的一员,自己已经累计审理了900多起案件,这相当于前期处理案件数量的总和。团队合作式的案件审理方式,使得权力清单上的审判权力得到贯彻落实,明确的分工带给员额法官较大的收获感。当然,问题也是存在的,这主要体现在配套措施的完备方面,有待于配套机制的完善加以解决。
随后,交通法庭庭长袁二辉立足岗位,阐述了观点与看法。袁庭长从司法辅助人员的定位与发展、专家审判团的组建与强化、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与集中审理等方面,结合审判经验,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同时,袁庭长指出,在员额制改革之下,法官的人身保护也应当受到重视,应针对法官人身安全制定相关措施,不能“让英雄流汗又流血”。
其他与会人员也纷纷结合自身审判与执业经历,阐发了关于员额制改革现状、问题及对策的观点与看法。
随后,院方组织与会人员一同观看了大型司法宣传片“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创新审判运行机制——登封市人民法院”五点一线”审判管理新机制的实践与探索”,观后纷纷表示震撼。
最后,张嘉军教授作出总结。张教授指出,本次调研座谈会得到了非常圆满的举办,与会人员都能够结合切身体会,谈观点、提问题、聊对策,这是非常难得的,是值得称赞的,他对此表示感谢。对于大家提出的问题及对策,会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开展论证与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形成调研报告,呈报有关部门。
供稿人 游大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