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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18 20:30:00 阅读次数:
我院张嘉军教授应邀参加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2023年年会
为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推动未成年人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深入发展,6月14日,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2023年年会“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暨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研讨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主办,浙江省检察机关承办。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主任朱雅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贻影,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顾问宋英辉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那艳芳主持开幕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岳向阳向大会报告2021、2022年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并主持闭幕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宣读年会征文获奖名单,与会领导向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和优秀论文作者代表颁发证书。
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部分主任单位负责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兵团的未检部门负责人,12所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检察日报社、人民检察杂志社等新闻媒体代表参加会议。我院张嘉军教授应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参加本次年会,并在研讨会“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环节与谈发言。
张嘉军教授指出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教学和研究,积极强化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的交流和合作,取得很好的成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充分发挥全流程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独特优势,统筹融合四大检察职能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加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但是,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作为新兴领域,在司法实践存在诸多困需要不断的深入研究与探索,诸如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界定问题、检察机关提起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与支持起诉的关系问题、案件范围界定、未成年人线索发现机制不健全、检察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诉前公告程序、检察行政公益诉讼中的诉前监督对象难以确定以及缺乏长效监督机制等相关难题,针对上述问题应积极加以改革和完善,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充分的公益诉讼保护。
张嘉军教授还提出,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下一步会积极组建队伍,深化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等的研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全面的保护。
(供稿人 黄浩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