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法院网
时间:2013-12-01 00:00:00 阅读次数:
近年来,河南法院系统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自2008年至2013年11月15日,全省三级法院裁判文书已上网共542153份,居全国之首。其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7398份,19个中级法院107590份,163个基层法院427165份。
率先垂范,层层推进。2008年,河南高院决定除法律和制度另有规定外,当年10月1日后生效的裁判文书于当年年底前全部在网上予以公布,为全省法院带了个好头。2009年1月14日,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在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宣布:“今年上半年,各中级法院裁判文书要全部上网公布。12月底,各基层法院裁判文书要全部上网公布。”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省高院先后下发了《关于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办法》,对上网裁判文书上网作出详细规定。全省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按照《意见》和《办法》的规定,积极行动,采取措施,制订方案,扎实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工作。省高院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裁判文书如期上网,兑现了向社会的承诺。
专事专为,强化监督。目前,河南全省三级法院全部成立网络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除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及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明确请求不上网公布之外,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判决书及裁定书全部上网,把民众对司法监督的窗口开在网上,让最大范围的群众以最便利的途径接触、了解和监督司法工作。河南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已经具备了领导重视、机构完善、设施配套、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督导有力等特点,实现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裁判文书公开是司法公开的核心要素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法治蓝皮书主编 田 禾
公权力公开透明是法治的基础,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司法权是公权力,司法公开既是法治的主要内容,也是一项宪法原则,裁判文书公开更是司法公开的核心要素。
裁判文书集中且直观地体现了法院、法官的公正程度和司法水平,在互联网上公开裁判文书,是当前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每一项司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将推进裁判文书上网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关键工作的重要原因。
从全国司法公开工作来看,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在个别地方遇到了一定的阻力,如“软件”方面的认识不足,“硬件”方面的如法院办公条件有限等。但在实践中,河南三级法院从2008年起逐步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实现了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化和集约化、裁判文书网上互动、裁判文书获取的便捷化,也实现了对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使这项工作走在全国法院的前列。这足以说明,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大有可为。当然,此项工作目前并非尽善尽美。例如,其裁判文书上网分类尚不完善、公众查阅尚不方便等,这些都还有改进的空间。
总之,推进裁判文书上网,不仅有助于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有助于监督司法,防范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更可以对司法权力运行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逐步提升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