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反向审视发挥监督作用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的反向审视,是指通过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审查原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法促进相关问题纠正、规范、完善。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方式,其具体作用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厅长那艳芳在做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介绍,通过反向审视,全面检视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的履职不到位问题,能够充分发挥制约监督作用,督促办案机关纠正错误、补正瑕疵,提高个案办理质效;针对苗头隐患提出规范执法司法和完善制度机制的建议,能够从根源上促推办案质效整体提升。
“最高检党组强调,控告申诉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富矿’,要重视反向审视功能,反思检察机关在履职办案中的问题和不足,倒逼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和服务群众能力。”那艳芳表示,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面对人民群众开展工作、接收控告申诉的专责部门,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涉法涉诉案件,在这里汇聚交融,形成“富矿”。
据介绍,2023年以来,最高检第十检察厅选取江苏常州等5个地区,试点开展为期半年的反向审视工作,十厅加强具体指导,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为下一步全面推开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指导反向审视工作规范、务实、有效开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启动了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