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10-11 20:00:00 阅读次数:
迟某某等10人诈骗案
——以“收藏品拍卖”为名对老年人实施诈骗
【基本案情】
2019年4月至2020年7月,迟某某等10人在高某某等人(另案处理)的组织下,以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名义,谎称能够帮助老年人办理免费鉴定、高价拍卖、居间撮合交易收藏品等事项,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邀约对方到公司洽谈,利用假扮鉴定师、第三方买家、伪造汇款凭证等手段,营造出老年人持有的收藏品价值高昂并被多人求购的假象,后以拍卖收藏品需要缴纳佣金、保证金、场次升级费等名义多次骗取钱款。迟某某等10人参与骗取30余名老年被害人共计人民币86万余元。
【诉讼经过】
2021年5月27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迟某某等10人犯诈骗罪提起公诉;2022年4月21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迟某某等10人补充起诉。2022年7月2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人迟某某等10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同时对迟某某等10人宣告从业禁止,禁止其在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特定期限内,或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老年人理财销售及相关活动。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一)依法惩治以“收藏品拍卖”为名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犯罪
本案中,犯罪分子以拍卖公司的名义,利用部分老年人缺乏收藏品鉴识、拍卖等专业知识的特点,专门针对老年人进行诈骗,不仅侵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益,而且严重扰乱收藏品市场和拍卖行业秩序,社会危害性大。尽管迟某某等10人在涉案公司担任普通业务员,系从犯,且全部退赔违法所得,检察机关综合全案事实、情节,依法提出从业禁止建议获得法院采纳,最大限度消除相关被告人再犯的条件和能力,体现了惩治和预防并重的态度。
(二)“穿透式”追踪赃款去向,深挖养老诈骗犯罪“案中案”
本案犯罪分子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多个账户,骗取钱款后快速转移,犯罪数额、资金去向查证难度较大。检察机关落实全链条惩治养老诈骗犯罪的思路,分析资金交易规律,重点审查异地账户挂失、大额柜面取现等异常交易线索,在成功追诉上游诈骗犯罪分子的同时,挖掘出下游人员通过挂失、补办其提供给犯罪团伙使用的银行卡,窃取卡内赃款的“案中案”。
(三)“治已病”也要“治未病”,协同开展拍卖行业溯源治理
检察机关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拍卖行业许可、监管及收藏品诈骗类案调研,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协同行政机关加强监管,依法终止涉案公司的拍卖许可、吊销营业执照,确保违法犯罪实体得到及时清理整顿。对拍卖领域存在的证照租借、欺骗性经营以及针对老年人行骗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助力净化收藏品市场,规范拍卖行业秩序。
(来源:北大法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