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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之四
来源:    时间:2024-08-06 2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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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魏某某、周某某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

【关键词】

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  网络经营  直播间销售  行刑衔接

【基本案情】

被告人魏某某,男,1993年11月出生,个体人员。

被告人周某某,男,1986年10月出生,个体人员。

被告人魏某某、周某某均未取得武装部队制式服装销售许可。2023年5月至6月,魏某某通过微信与周某某联系购买仿制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由魏某某通过其经营的抖音店铺进行销售,周某某从上门推销的流动商贩处购买仿制作训服、作训帽、迷彩标识等并打包发货。经查,周某某共向魏某某出售仿制21式作训服等军服900余套,21式迷彩帽等军帽600余件,臂章、胸标等标识500余件,销售金额达26万余元,违法所得1万余元。魏某某将上述仿制武装部队制式服装出售给他人,销售金额达29万余元,违法所得1.9万余元。经鉴定,查获的物品均为现制式军服(仿冒军服)。案发后,魏某某、周某某均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2024年4月12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魏某某、周某某构成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5月10日,东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判处魏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二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加强行刑衔接与军地协作,依法移交案件线索。魏某某涉案线索系由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武部发现后移送检察机关,经检察机关、人武部、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方联合会商研判,认为该案已达刑事立案标准,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建议侦查机关及时提取魏某某交易记录、抖音店铺后台数据等证据,并通过对交易数据的分析锁定魏某某上家系周某某,后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

(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提出量刑建议。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对魏某某、周某某开展社会调查,全面掌握二人工作状况、家庭环境、社会关系等,并对抖音店铺经营方式、营业状况进行分析,了解涉案原因,深度剖析社会危害性。鉴于二人案发前经营活动基本正常,售卖涉案军服时间较短,无违法犯罪前科,社区表现记录良好,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对二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并被法院判决采纳。

(三)组织庭审观摩,提出监督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检察机关邀请当地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武部等部门及军人军属参与旁听庭审,邀请相关媒体对庭审活动进行宣传,进一步强调维护国防利益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和国防安全意识。同时,检察机关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很多网络经营者通过直播间销售仿制军服、在店铺页面仅展示军服背面规避平台监管等问题,通过座谈会商等方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提出规范网络经营、加强管理巡查、深化法治宣传等意见建议。

【典型意义】

(一)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全链条打击犯罪。近年来,非法制售军服类违法犯罪活动,网络化、团伙化作案特征突出,打击犯罪面临一定挑战。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应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行刑衔接+军地协作”等治理模式,深入联合开展“守护戎装”专项行动,持续打源头、溯流向、断网络,斩断非法制售军服利益链条,维护军队良好形象。

(二)关注犯罪的新模式,完善系统预防体系。直播电商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针对部分直播电商从业者为追求快速高额回报而忽视守法经营的问题,检察机关应对从业者、主管部门提出加强和完善网络经营管理建议,并通过组织公开庭审观摩、新媒体宣传、纸媒电视报道等方式,加大涉军普法宣传教育,能动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维护涉军装备正常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