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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超等强奸、故意杀人改判无罪案
来源:    时间:2026-05-10 2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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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无罪抗诉的原审被告人车超、李勇强奸、故意杀人,原审被告人谢广英伪证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宣告车超、李勇、谢广英无罪。
  最高法再审认为,原判据以定案的有罪供述和证人证言系通过非法方法获取,依法应予排除;据以定案的足迹鉴定意见所使用的样本不具备同一认定的条件,该鉴定意见不应采信。另有依法获取的新物证及DNA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真凶另有他人,车超、李勇、荆献柱、车雪峰不是强奸杀害王某琳的凶手,四人确属无辜。谢广英也未作伪证。原判已对荆献柱、车雪峰宣告无罪,应予维持。原判认定车超、李勇犯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谢广英犯伪证罪,确有错误,应予纠正。故作出再审改判判决。
  2000年1月17日,安徽省涡阳县赵楼村16岁女学生王某琳出门上学,但直到次日都未归家。王某琳的尸体后被人发现于赵楼村,身穿的两件毛衣被从下拉过头顶套着头,裤子脱至膝盖,下半身裸露在外,当地警方分析是他人企图强奸。据法医鉴定,王某琳系他人用钝器作用造成颅脑损伤而亡,在尸体北侧发现一块带血砖头,经鉴定,砖头上的血迹血型和王某琳的一致。
  同村的车氏兄弟车超、车雪峰以及车雪峰表弟李勇、车雪峰战友荆献柱被列为犯罪嫌疑人。同年12月4日,4人因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2001年12月27日,车超和荆献柱被判处死刑,李勇因案发时未满18岁,和“望风”的车雪峰一同被判处无期徒刑,车雪峰的母亲谢广英因犯伪证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后经安徽省高级法院两次发回重审,2004年4月,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荆献柱和车雪峰无罪,对车超、李勇、谢广英维持原判。2004年6月29日,安徽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改判车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维持原判。
  判决后,车超和狱外的家人持续申诉。2019年9月12日,安徽省检察院对该案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决定向安徽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20年3月30日,安徽省高级法院驳回车超等人申诉。
  2024年6月,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
  2025年9月28日,最高法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车超、李勇强奸、故意杀人,原审被告人谢广英伪证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宣告车超、李勇、谢广英无罪。
  据悉,2019年8月21日,李勇被判无期徒刑后多次减刑出狱。2022年3月9日,车超减刑后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