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要点二:
受害人自身患有疾病,且自身疾病是导致现有损害的主要原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损伤经鉴定只是诱发疾病进行性加重因素,人民法院在计算受害人残疾赔偿金等相关损失时应当考虑受害人原有疾病和本次交通事故对损伤后果的作用力。
案件:朱某某、穆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号:(2020)津民申1428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朱某某申请再审的理由之一系对法院按照“损伤参与度”扣减相关赔偿金有异议。根据鉴定意见,朱某某的伤残既有车祸导致的损伤,又有原有疾病的原因,且原有疾病是导致现双眼视力损害的主要原因,车祸致伤只是诱发疾病进行性加重。原审法院依据参与度鉴定意见,对朱某某原有疾病和本次交通事故对眼部损伤后果的作用力予以区分后确定相关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定残后的护理费,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