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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裁判规则(五)
来源:    时间:2026-01-26 2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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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要点五:

在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对劳动者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劳动者拒绝去新的工作地点上班,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案件:上海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诉姚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案号:(2019)沪01民终15760号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认为,某管理公司在未与其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要求姚某到远离其经常居住地的上海工作,且未对姚某来沪后的工作生活进行妥善安排,某管理公司异地变更姚某工作地点缺乏合理性。某管理公司与姚某就变更工作地点未达成一致,本质为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未达成一致。在某管理公司异地变更姚某工作地点明显不合理的前提下,姚某拒绝去新的工作地点上海工作,并不存在旷工的主观恶意。某管理公司未能妥善安排姚某新的合理工作地点,某管理公司由此认定姚某旷工显然不合理,据此解除与姚某之间的劳动合同之行为欠妥。故法院判决支持姚某要求某管理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