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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住权纠纷的裁判规则(一)
来源:    时间:2026-07-04 2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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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为给予孩子一个稳定的居所,孩子的起居照料人享有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张某某诉李某某居住权纠纷案

案号:(2022)鲁15民终1059号案例来源:法信精选

【裁判规则】

房产因双方存有争议,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只能先就居住使用权做出处理。当事人系经调解达成协议离婚,双方共同抚养孩子,孩子的生活起居由当事人负责照料,为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学习和健康成长,给予孩子一个稳定的居所,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角度,法院应确定当事人享有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