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教高〔2012〕7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我校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扎实推进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结合我校现状,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强化医学人才是卫生事业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我校实际,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为核心,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培养适应中原经济区建设需求的高层次医学人才。
二、目标任务
探索建立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中原经济区建设需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新模式。建立医教协同的育人机制和保障体系,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强化医学人才培养标准,加强专业建设;以教学方法、内容改革为突破,以师资队伍和课程建设为重点,构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新模式,着力培养基础扎实、岗位胜任力强、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的卓越医师。
三、建设内容
更新教育教学观念,确定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医学学生医德素养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改革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推进医学基础与临床课程的整合;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开展以学生为中心和自主学习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改革,推行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改革,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完善评价考核方法,建立形成性和终结性相结合的全过程评定体系;加强医教结合,强化临床实践教学环节,严格临床实习过程管理,实现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培养医学学生关爱病人、尊重生命的职业操守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岗位胜任能力。
四、实施范围
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的“卓越教育培养计划”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组织和领导卓越计划工作。
在学校“卓越教育培养计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卓越医师教育培养工作组”,人员由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院(系)、附属医院的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实施方案
1.建立医教协同育人机制,保障卓越医师培养计划顺利实施。医教协同育人是实现卓越医师培养计划的首要条件。学校通过建立完善的医教协同育人的机制和保障体系,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共同保障医学教育各环节的融通和顺畅运行,共同考核人才培养质量,探索规范化的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机制。
2.建立科学的卓越医师人才培养模式。以强化医学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为核心,以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为落脚点,制定新的“平台 +模块 +课程群”的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探索实施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接轨的培养方案,认真处理好基础课与临床课、主干学科与相关学科、课堂教学与课外指导等方面的关系,进行整体优化,建立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新体系。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坚持上岗选拔制度,确保高水平教师投入教学工作。引进高端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在岗人员培养,探索基础课教师与临床学课教师双向交流的机制,尤其是对临床医师进行教学技能培训,建设一支具有开阔理论视野和丰富临床实学经验的、高水平的专(兼)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坚持临床教师培养成长过程,实行“病区带教实习生——脱产带教诊断学或外科学总论实习课程——理论课总辅导——院内讲座的主讲——理论课试讲——理论课主讲”的临床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模式。
4.加强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临床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对新建临床实践教学基地要严格执行相关的审批制度。学校每2年召开1次教学基地教学工作会议,交流教学管理经验,研讨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探索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严格管理实践教学各个环节,定期组织专家开展临床教学检查、出科考试、技能考试等工作,切实改变目前专业实习流于形式、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不足的严重弊端,确保临床实践教学质量。
5.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学校设立专项资金,为卓越计划实施提供经费保障。将教学质量列入各教学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进行考核。以学生学习质量的监控与评价为依据,反馈、调控医学人才培养的各个教学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六、各相关院(系)根据本意见,结合院(系)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七、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