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十一五”科研规划的通知
有关高校社科处、各重点研究基地:
为贯彻落实2006年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工作会议和重点研究基地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提高科学研究质量,把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成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国家队,请各有关高校和重点研究根据会议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制订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十一五”(2006-2010)科研规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的制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战略目标,突出发展重点,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术发展趋势,协调研究力量,统筹考虑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统筹考虑科研和人才培养;统筹考虑整体发展与突显特色;统筹考虑今后五年的重大科研项目。
二、 “十一五”科研规划的制订,应在广泛征求校内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由基地学术委员会讨论确定。规划要力求体现战略性、前瞻性和整体性,力求起到重点研究基地作为全国学术研究中心的引领作用。
三、各重点研究基地“十一五”科研规划,于2006年11月1日前报送我司规划处,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moehe@sinoss.net。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00六年八月三日
发布日期:(2006-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