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
杨明 信息来源: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发布日期:
2018.03.22 阅读次数:
638
校内各单位:
为了提高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校和留学基金委按1:1配套资助。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请计划申请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的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
现将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能力;
3.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为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4.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为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5.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6.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7.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拟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填写《郑州大学公派出国申请表》(附件1)、《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3),上述三个附件均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3.提交外方导师简介(含外方导师签名,限2页);
4.提交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院系公章);
5.提交正在主持的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的有关立项文件复印件(限3页,需加盖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申请人的在研课题、研修计划应与邀请函的研修方向具有紧密联系;
6.身份证、职称证、最高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院系公章)。
三、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于3月28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546房间,《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3)和单位推荐意见(500字,Word版)的电子版发至zzufao@zzu.edu.cn;
2.申报材料的纸质版,由院系对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真实性并在相应复印件上加盖院系公章后,由院系统一报送国际交流处546房间;
3.推荐人选于4月1日---4月8日自行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正式报名完成后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一份;
4.学校整理申请材料审核后,统一提交至留学基金委。
三、录取及派出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评审与录取工作将在5月结束。留学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得变更。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18年12月31日。届时如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不予办理延期手续。
校内联系人:孟莉 联系电话:67780026;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咨询:010-66093940 010-66093944
国家公派留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选拔、评审及录取事务咨询:010-010-66093992 010-66093986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人事处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