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杨明 信息来源: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发布日期:
2018.03.22 阅读次数:
747
校内各单位: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将于4月1日开始,请各单位查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3),认真做好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以申请日期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二)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2.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以申请日期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以申请日期为准),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查阅《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4月1日-4月9日登录报名系统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基础;
3.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且邀请访学时间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之间;
4.外语水平需达到《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5.申请人严格按照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关于准备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准备申请材料,认真填写申请表后由本人签字;
6.《单位推荐意见表》上推荐意见栏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不签字,不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推荐意见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邮箱zzufao@zzu.edu.cn;
7.各单位下载汇总表,填写后用A4纸打印,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zzufao@zzu.edu.cn。
三、报送材料
各单位于2018年4月9日17:00前将个人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546房间,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时,为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由院系对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真实性并在相应复印件上加盖院系公章。
校内联系人:孟莉 联系电话: 67780026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咨询:010-66093940 010-66093944
国家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咨询 :010-66093967
附件1: 公派出国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2: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
附件3: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
专栏链接:
http://www.haedu.gov.cn/2018/01/12/1515722038724.html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人事处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