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
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转发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有关通知。请我院有意申报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的老师认真查阅有关选派要求,在2015年4月1日-4月10日期间登录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4月9日17:00前将个人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学院索成秀老师办公室,学院楼429房间。
外语学院
2016.3.21.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
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杨明信息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发布日期:2016.03.14阅读次数:998
校内各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一),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报工作将于4月1日开始,请各单位查阅选派文件,认真做好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二)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2.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4.申报“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应为各高校英语骨干教师。申报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体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5.申报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应为各高校专业课程骨干教师,申报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学科专业人员暂不能申报此项目:医学(含药学)、管理学、海洋科学、国际关系学、英语。具体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6.申报“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人员应为各高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中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申报时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196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该项目为成班派出,2016年研修内容主要围绕高等教育人力资源管理、教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三个主题,并按主题分三期分别组班。具体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二、注意事项:
1.申报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阅《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于4月1日-4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须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3.申请人应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研究课题,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基础。
4.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且邀请时间在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之间。申请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的人员无需提供邀请函。
5.外语水平需达到《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的被录取人员,须参加由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提供的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等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6.申请人严格按照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关于准备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准备申请材料,认真填写申请表后由本人签字;
7.《单位推荐意见表》上推荐意见栏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不签字,不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推荐意见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邮箱zzufao@zzu.edu.cn。
8.各单位下载汇总表,填写后用A4纸打印,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zzufao@zzu.edu.cn。
三、报送材料
各单位于2015年4月10日17:00前将个人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汇总表一份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546房间,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时,为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由院系对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应复印件上加盖院系公章确认其真实性。
联系人:孟莉联系电话:67780026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人事 处
2016年3月12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2、公派出国申报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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