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杨明信息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发布日期:2016.03.14
校内各单位:
为了提高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校和留学基金委按1:1配套资助。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精神,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仅在上半年进行组织申报,下半年不再组织申报工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请计划申请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的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
现将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实验室骨干或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为1970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4.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为197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5.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6.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7.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拟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填写《郑州大学公派出国申请表》、《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一览表》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其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一览表》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3.提交外方导师简介(含外方导师签名,限两页)
4.提交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提交正在主持的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的有关立项文件复印件(限3页)或证明复印件。申请人的在研课题、研修计划应与邀请函的研修方向具有紧密联系。
三、申请受理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于3月25日将申报材料交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546房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一览表》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至zzufao@zzu.edu.cn。报送材料时,为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由院系对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在相应复印件上加盖院系公章确认其真实性。
2.学校组织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校内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
3.推荐人选于4月1日---4月15日自行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完成后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完整的正式申报材料一份。
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整理申请材料,提交至留学基金委。
四、录取及派出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评审与录取工作将在5月结束。留学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得变更。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为2016年12月31日。届时如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不予办理延期手续。
联系人:孟莉联系电话:67780026;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人事处
2016年3月14日
附件1:《郑州大学公派出国申请表》
附件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一览表》
附件3:《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附件4: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链接:http://www.csc.edu.cn/article/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