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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8 19:44:42 阅读次数:
2013年10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6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提出“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自此拉开了我国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幕。截止到目前,员额制改革已经在全国各省法院、检察院全面铺开,多数省份已经初步完成首批法官、检察官的入额选拔工作。但是,在员额制改革工作的推进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通过分析与研究员额制改革的现状,总结员额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理论支撑,是此次调研的目的所在。为此,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执行委员会主任、河南省特聘教授、河南省委办公厅法律顾问张嘉军教授于11月16日赴河南许昌市人民检察进行调研。
调研座谈会于2017年11月16日下午3点在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座谈会的有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各科室代表、员额检察官代表、司法辅助人员代表、书记员代表等十余人,以及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斌、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律师袁金波、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付翔宇、郑州大学法学院部分研究生。
首先,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杨凯就张嘉军教授一行人的到来表示了欢迎,并就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的员额制改革情况作了介绍,包括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员额制改革的具体做法,以及所取得的各项成效,指出了随着员额制改革的推进,队伍专业化程度得到了明显提升,办案质效也得到了显著提高,对检察院日常工作的促进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处于改革过渡期,在改革过程中也遇见了一些困难和实践中产生了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接着,张嘉军教授发言。张教授对杨凯主任的欢迎表示感谢,并就本次调研座谈会的主题作出介绍。张教授指出,员额制改革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但是员额制改革实施的现状到底如何、在员额制改革实施过程中又面临哪些问题,目前并没有明确的结论,希望与会人员能够立足自身岗位,针对员额制改革的现状及其中存在的问题畅所欲言,展开充分讨论,共同促成本次研讨会目的的实现。
随后,与会的入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行政人员等各类人员代表分别从自身岗位以及身份变化所带来的影响和感受等方面作了发言,分别就自身所在科室的员额制改革的具体情况作了说明,包括人员配备情况,各类人员的分工负责情况,办案过程中的体会、员额制改革所带来的变化等问题。
代表们一致认为目前的员额制改革对司法实践产生了有益的影响,办案质量、效率都有了很大提高,员额制检察官的责任心也得到了大大的加强。但因为处于员额制改革的过渡期内,所以在办案实践中也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
各与会代表分别从自身实际感受出发,从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角度,对员额制改革产生的影响做了发言,代表们分别汇报了自身所在部门的各类人员组成以及工作分工情况。部分代表提出,对于员额制改革过程中,虽然整体员额制检察官队伍基本能够合理配置,但局部部门内部人力资源配置出现不协调。还有部分代表提出了员额制改革后,不同分类人员的福利待遇的调整存在一定的不合理之处,对于员额制改革后入额人员与原有行政职级的衔接问题表示了担忧。此外,还对各类人员积极性如何调动、员额制检察官权力过大如何进行约束监管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接着,与会人员还就相关问题的解决方向作了讨论,对实践中各类问题的存在状况、存在的原因,解决的思路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进行了讨论。
最后,张嘉军教授作出总结。张教授指出,本次调研座谈会得到了非常圆满的举办,与会人员都能够结合切身体会,谈观点、提问题、聊对策,这是非常难得的,是值得称赞的,他对此表示感谢。对于大家提出的问题及对策,会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开展论证与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形成调研报告,呈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