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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 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之六
来源:    时间:2024-09-17 2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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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治理涉毒洗钱犯罪专项活动
  【关键词】
  涉毒洗钱 专项活动 一案双查 联动协作
  【基本情况】
  为深入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福建省检察院于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打击治理涉毒洗钱犯罪专项活动,以专项工作为抓手落实落细“一案双查”工作机制,依法能动履职,严厉打击涉毒洗钱犯罪,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组织部署,实现上下一体协同推进。福建省检察院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三项目标、六项任务,要求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主动融入打击治理涉毒洗钱犯罪工作大局。全省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对已办毒品案件开展“回头看”,并从中发现线索,加大检察办案监督力度。厦门市检察院将洗钱犯罪办案数纳入基层院考评质效指标;龙岩市检察院指导基层院复查近三年办理的290件涉毒案件,从中发现11条线索并依法移送侦查机关。
  (二)突出办案职能,确保高质高效精准打击。一是全面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在办案中既审查毒品犯罪,又同步审查涉案款物性质、流转路径,核实有无财物形态转换、资金混同等掩盖资金来源的行为,深挖严打涉毒洗钱犯罪,铲断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2022年7月至2023年12月全省共批捕涉毒洗钱犯罪10件10人,起诉52件60人,洗钱案件与毒品犯罪案件起诉比为8.06%。长汀县检察院在办理卢某某等人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案中,通过追踪毒赃流向,依法追诉了卢某某等7人的洗钱罪行,全案洗钱数额达500余万元,有力地打击了涉毒洗钱犯罪。二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大对涉毒洗钱犯罪的检察监督力度,发现遗漏犯罪线索的,及时通过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等方式予以监督,全省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件23人。连江县检察院在办理王某善、王某华等人运输毒品、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一案中,发现该二人及其亲属共同实施取现、转账等掩饰、隐瞒毒赃的行为,遂监督侦查机关对该四人的洗钱行为立案侦查。三是注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依法从严打击涉毒洗钱犯罪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难题,为高质效办案打牢基础。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制定《涉毒洗钱犯罪案件证据收集和审查指引(试行)》,明确涉毒资产、洗钱犯罪主观明知、成立自洗钱等的认定标准,“清单式”指引取证要点。
  (三)深化联动协作,凝聚涉毒洗钱治理合力。一是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福建省检察院通过与省公安厅沟通协商,推动同步部署专项行动,并纳入年度缉毒执法考评项目;省检察院还联合省禁毒办、省邮政管理局举行“全民禁毒宣传月”启动仪式,对涉毒洗钱治理进行专门部署。二是因地制宜高效对接。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法院、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常态化联系,在案件线索研判、信息共享、行业治理等方面开展协作联动,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凝聚打击治理涉毒洗钱犯罪工作合力。政和、长汀等地检察机关还聘请金融部门专业人员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融合“行政+检察”力量,破除检察履职专业知识壁垒,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三是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结合“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宣传涉毒洗钱犯罪相关法律知识,揭露涉毒洗钱犯罪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法手段,引导公众自觉远离涉毒洗钱犯罪。
  【典型意义】
  打击治理涉毒洗钱犯罪是惩治毒品犯罪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毒品犯罪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应有之义。检察机关以专项活动为抓手,持续推动打击治理涉毒洗钱犯罪工作。通过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涉毒洗钱犯罪,不断提升涉毒洗钱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有效遏制了涉毒洗钱犯罪多发态势;通过专项活动,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协作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执法标准,形成打击合力,提高了全链条打击涉毒洗钱犯罪能力水平;通过专项活动,参与综合治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对毒品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提升了群众法律意识、禁毒意识,为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