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与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2018)粤0192民初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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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8 20:00:00 阅读次数:
裁判规则:电商经营者发出的促销信息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
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
首先,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猫公司)通过网络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的商品促销信息,内容具体确定,体现了只要买家按活动规则下单付款天猫公司即可发货的意思表示,该类促销信息应当视为要约。其次,天猫公司发布的促销信息传递出强烈而确定的出售意愿,特别是在电商平台用户数量众多、促销信息传播迅速的网络环境下,上述促销信息可能会对众多消费者产生影响。郑某有理由相信,天猫公司作为专业电商经营者,对网络促销特点有充分认识,会专业、审慎地发布促销信息,因而对天猫公司信守承诺,不撤销该促销信息寄予合理信赖,故该促销信息应属不可撤销的要约。
(来源:北大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