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裁判规则
关于遗嘱继承的裁判规则(二)
来源:    时间:2020-11-19 20:00:00   阅读次数:
分享到:


裁判规则:

当事人提供的遗嘱无法确定为自书遗嘱且不符合代书遗嘱法定形式要件的,该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案   件:陈某等与韩某3等继承纠纷案【(2020)京民申4804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本案中,韩某1、韩某2、韩某3提交的杨华锦的“遗嘱”无法确定是自书遗嘱,也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提供的孙某芳的“代书遗嘱”,亦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故两份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杨某锦、孙某芳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杨某林没有遗嘱,其遗产亦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来源于:判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