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要点三:
在查封期限届满后,所有权人未及时取回查封物,保管人继续保管的,构成无因管理。
案件:禤某革、陆某喜无因管理纠纷案【(2020)桂民申1292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陆某喜作为查封物的所有人,在查封期限届满后未及时取回查封物。在禤某革与陆某喜未就查封物的保管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禤某革为避免陆某喜的利益受损,代其继续保管查封物,属于无因管理。因无因管理费用引发纠纷成讼,一、二审法院认定案由为无因管理纠纷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