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要点二:
接种单位拒绝提供关于疫苗接种的病历资料,人民法院依法推定其存在过错。
案件:上饶平安医院与陈某某、鄱阳平安医院、鄱阳县饶埠镇卫生院、鄱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0)赣民申377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关于被申请人陈某某的人身损害与提前接种疫苗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原审过程中,陈某某向原审法院提交了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等司法鉴定申请,但是因院方一直未提供陈某某接种白破疫苗后高热住院病历材料,导致该鉴定申请无法受理。原审法院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机构负有保存病历材料义务,医疗机构应承担就其无法提供病历材料导致鉴定无法进行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推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具有过错。原审法院的推定于法有据,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