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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甘风险的裁判规则(五)
来源:    时间:2022-07-20 2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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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要点五:

飙车等不为我国法律法规承认的文体类活动不能用自甘风险规则进行免责。

案件:易某莲、宋某健康权纠纷案

案号:(2021)湘0105民初8077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认为:我国的法律只保护合法的活动和权益,“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是指合法的文体活动,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无法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打黑拳、飙车等不为我国法律法规承认的文体类活动理应得不到我国法律的保护。本案虽系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而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但原、被告系相约去“跑山”不符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的使用目的,故本案不应按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确定责任,应按一般侵权确定责任。由于摩托车跑车活动往往会出现超速、机动车改装、利用摩托车在道路上追逐、飙车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故摩托车跑车活动不是法律和道德所倡导和鼓励的活动,不属于正常的文体活动,自愿参加摩托车跑车活动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自甘风险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