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要点五:
法律咨询机构超出经营范围,签订诉讼代理合同并进行代理活动,法律服务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但已经代理部分诉讼活动的,可以酌情获得相应费用。
案件:李某某等诉讼、仲裁、人民调解代理合同纠纷案
案号:(2015)三中民终字第00309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是解答法律问题的咨询、代书、担任法律顾问以及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不包括代理参加诉讼。本案中,某事务所与李某某签订诉讼代理合同并代理李某某进行诉讼活动,超出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故某事务所与李某某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法院不予保护。一审法院认为某事务所已代理李某某进行了劳动仲裁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一审和二审工作,酌定李某某支付某事务所部分费用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