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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打赏行为的裁判规则(二)
来源:    时间:2025-12-25 20:0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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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要点二: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打赏主播,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处分权。若打赏行为明显不合理且数额较大,未获另一方同意,另一方可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要求返还相应财产。


案件:马某娟与贾某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

案号:(2025)鲁13民终2762号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陆某猛甲向贾某打赏的次数与数额均与普通网民正常的网络娱乐消费行为明显不同,且双方的微信聊天内容及线下见面、同居等,也突破了网络主播与普通粉丝之间的正常互动关系,有违社会道德和善良风俗,马某娟作为陆某猛甲的配偶以未经其同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请求贾某返还相应财产,有其正当性,应酌情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