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李运富
【摘要】 《说文解字·叙》有“文”“字”之分,后人由于误解“形声相益”的含义,遂把“文”“字”的关系看成“独体”与“合体”的关系。其实“形声相益”并非“形符、声符相加合”之意,因为训诂上讲不通。根据“形声”具有动宾结构用法和“取譬相成”的互证,文章认为“形声相益”应该理解为“形化语言以益象形”,就是在象形造“文”方法基础上增加音义造“字”方法,以突破客观事物局限,达到大量滋生汉字的目的。因此“文”与“字”的区分不在于“独体”“合体”结构的不同,而在于构字取形的途径和方法不同。 更多还原
【关键词】 “文”与“字”; 独体与合体; “形声相益”; “取譬相成”; 构形发展
【来源】语言科学2017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