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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和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机关党委 时间:2016-06-06 点击数: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教师节前夕,学校将评选表彰一批“三育人”先进个人。按照机关党委工作安排,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弘扬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激励机关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进一步发挥好战斗堡垒和表率作用,为“双一流”大学建设做贡献,“七一”前夕,机关党委将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现将有关评选推荐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在2015—2016学年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后勤服务和校办产业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教职工。

  2、机关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机关的教职工正式党员。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机关各党支部担任党支部委员以上党内职务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弘扬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教学、科研和医疗水平突出,成绩显著,师德、医德高尚,深受同事、学生和患者的好评;顾全大局,坚持原则,踏实肯干,公道高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同志,乐于助人。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2、机关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带领师生员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色完成《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务。一是领导班子好。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在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五是群众反映好。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部关系密切,党支部量化考核成绩不低于90分。  

  3、机关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在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是自觉学习的表率。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爱岗敬业的表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服务群众的表率。积极主动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排忧解难,自觉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四是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五是弘扬正气的表率。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弘扬正气。

  4、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应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在现职党务工作岗位上,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机关党委根据上个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各单位名额分配情况,将学校分配给机关党委的“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至各党支部,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表1。

  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在各单位党支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评选,遴选表彰不超过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30名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支部最多只能申报1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机关先进党支部评选,各党支部应按照《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所属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做好自评报告,在认真自评的基础上自行申报,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评选,遴选表彰不超过10个先进党支部。

  评选工作要按照自下而上,党支部组织遴选,各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报机关党委研究确定的程序进行。

  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各单位党支部要召开本单位职工会议,学习传达 “三育人”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组织参评人员述职,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进行评选推荐。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上报机关党委研究后确定最后人选,统一报送学校党委审批。

  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各单位党支部要对候选人进行充分酝酿、评议,将候选人提交单位领导班子会研究确定初步人选上报机关党委,经机关党委研究后确定。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组织申报“三育人”先进个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具体时间要求和材料准备要求见附表2。

五、组织领导

  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学校和机关党委“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评选过程中,要按照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对广大党员和职工进行一次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和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学先进﹑比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心聚力,推动我校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附件1:  机关各单位“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  机关党委关于评选推荐学校“三育人”先进个人和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时间安排.doc  

附件3:  先进党支部登记表.doc  

附件4:  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doc  

附件5:  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doc  

附件6:  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中共郑州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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