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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博士后招聘公告
发布人:焦峰 信息来源:张超锋 发布时间: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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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药学院师资博士后招聘公告

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是集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研究生培养三位一体的校级直属机构。郑州大学药学院每年招收本科生220人,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国际留学生200余人。拥有药学一级博士学位授予权,药学博士后流动站。“肿瘤靶向药物研究”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方向之一,“食管癌靶向药物研究”是省部共建食管癌防治重点实验室(筹)的重要研究方向,药学学科是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除了牵头的“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进入世界ESI排名前1%外,学科在化学、材料科学以及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学科ESI贡献率均在前5名之内。药学院具有药物关键制备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河南省药品质量控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河南省肿瘤重大疾病靶向治疗与诊断重点实验室、新药创制与药物安全性评价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多个研究平台。

根据学院学科建设发展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师资博士后,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专业

药学及其相关学科。

二、招聘对象

师资博士后。师资博士后申请者一般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的大学教育背景。

三、招聘条件

需在SCI检索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四、待遇

师资博士后待遇按照《郑州大学关于加强师资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见附件),I23-27万,II19-23万,合作导师根据工作业绩给予1-5万的绩效奖励,另外提供不超1500/月的公寓房租金。

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同时享受学校其他相关科研成果奖励政策;符合留校条件的人员可选聘为我校专任教师或研究人员(条件见附件);出站优秀者学校按照拔尖博士的形式直接留校(具体待遇可咨询学校人事处或者课题组负责人),并可当年直聘郑州大学副教授岗位。

五、出站要求

按照《郑州大学关于加强师资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单项经费1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同时在SCI检索源期刊至少发表2篇论文;

2)在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中科院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六、应聘程序

请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材料以E-mail形式发送至zcfyxy@zz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药学师资博士后+名字”)。初审通过后,学院将发出面试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 郑州大学药学院

联系电话:0371-6778190867739546   邮编:450001

邮箱:zcfyxy@zzu.edu.cn

合作导师信息:

王少萌,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著名的药物化学家,现任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院长。任美国Michigen大学医学院和癌症研究中心Warner-Lambert/Parke-Davis冠名教授,其研究方向专注于原创小分子靶点抗肿瘤药物的设计、筛选、评价、优化与研发。其在靶向抗肿瘤药物研发领域内的学术水平处于国际一流, 已取得多项国际突出贡献和成就。王教授先后在国际专业权威期刊发表了学术论文280余篇和学术会议论文摘要170多篇,论文总引用率达到13000余次,Hi-index: 54, 并申请美国和国际专利40多项(近五年12项为已授权),承担了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R01U19P50 SPORE grants8 R011U192P50 SPORE grants)和多个其他科研项目,总科研经费投入超过6000万美元。其科研团队研发的五类抗肿瘤药物,其中包括Bcl-2抗凋亡蛋白抑制剂AT-101XIAP抑制剂AT-406分别进入美国II期和I期临床研究。 2011年,王教授应美国化学会(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ACS)邀请,担任世界顶级药物化学期刊 Journal of Medicinal Chemistry的主编。王教授也是第一个担任这个期刊主编的华人科学家。

研究方向:肿瘤药物分子发现与开发,肿瘤药物靶标发现与确证,肿瘤药物分子设计合成与构效关系;

招聘对象:符合学校要求;

招聘计划:3-5人。

刘宏民,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现任郑州大学药学院院长,教育部药物关键制备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16年荣获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入选2016年度河南省中原学者。主持国家“863”项目、国家十一五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及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多项国家重点课题。获新药证书3项,药物临床研究批件2项,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发表SCI论文300余篇。

研究方向:肿瘤药物分子发现与开发,肿瘤药物靶标发现与确证,肿瘤药物分子设计合成与构效关系;

招聘对象:符合学校要求;

招聘计划4-6人。

张振中,教授,博士生导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河南省教学名师,河南省优秀专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项、国家纳米科技专项1项等国家和省级项目10余项。已发表SCI收录论文130余篇,其中一区有30余篇(通讯作者20篇)和二区30余篇(通讯作者),申请专利78项,授权48项。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6项,厅局级8项。参编教材4部,参编专著1部。

研究方向:靶向药物转运载体的构建;新型药物制剂研究;纳米药物体内行为与靶向转运机制;肿瘤早期诊断及液体活检新策略;

招聘对象:符合学校要求;

招聘计划3-4人。

赵永星,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郑州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郑州大学药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河南省科技厅等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国家执业药师和河南省执业药师工作专家,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药学类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河南省肿瘤重大疾病靶向治疗与诊断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河南省药学会药物制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河南省生物物理学会理事,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Mol PharmInt J Pharm7种国际期刊审稿人。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项,河南省科技攻关课题4项,省国际合作项目1项及厅局级课题3项,企业合作研发项目多项;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和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各1项,参与国家“十二五”重大新药创制项目1项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曾获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省优论文6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0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9项。在ACS NanoAdv Funct MaterBiomaterialsJ Control Release等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7篇,其中SCI收录30篇,1篇为ESI高被引论文。作为主编和编委编写教材11部。

研究方向

(1)             生物分子精准组装智能系统;

(2)             分子药剂学和;

(3)             缓控释制剂产业化。

招聘对象:

就读于国外或国内有影响力的大学,在博士期间从事药剂学、生物材料、核酸适配体和DNA纳米技术等相关专业工作,已发表有影响的科研论文;对科研富有热情,具有创新探索精神,善于沟通,较强的英文论文写作能力。

招聘计划1-2人。

赵文,教授 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州大学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研究方向:心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的发病机制及创新药物靶点发现和评价研究。北京医科大学博士,美国辛辛那提大学医学院博士后及研究助理,回国之前曾在美国工作10余年,参与并完成了多项美国NIH 的重大(SCOR)及重点(RO1)心血管科研项目,到目前为止发表高水平SCI 论文37篇(其中JCR一区以上论文20余篇),引用次数超过1350余次,H-index: 18,多次获得国际著名心血管会议论文摘要奖及青年科学家奖,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子课题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三项,教育部博士学科点博导基金一项,河南省教育厅科技创新团队项目一项和省教育厅科技创新人才项目一项,河南省外专局国际合作项目一项;排名第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项。兼任中国病理生理学会心血管专业委员会委员,国际心脏研究会中国分会委员,中国病理生理学会动脉粥样硬化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学会脂质与脂蛋白专业委员会委员,教育部药物关键制备技术重点实验室药理及药效学方向带头人,郑州大学临床医学一流学科药学方向骨干、河南省肿瘤防治优势特色学科药学方向骨干及郑州大学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药理学方向带头人,河南省新药创制与药物安全性评价协同创新中心心脑血管方向带头人,河南省药理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医学会心血管专业委员会委员及美国心脏学会,中国药学会及中国药理学会会员。

研究方向:心血管和肿瘤药理及创新药物靶点评价;

招聘对象:符合学校要求;

招聘计划1-2人。

杨华,教授,博士生导师,省骨干教师,在JOCTetrahedron等杂志发表 SCI论文11篇,是国际著名专业刊物Chem. CommunicationsJOCTetrahedron审稿人。主持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多项。

研究方向:天然产物全合成,有机化学历史研究和有机化学教学研究。

招聘对象:符合学校要求;

招聘计划1-2人。

吴春丽,博士生导师。主持和参与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及自然科学基金等多项国家重点课题。获新药证书2项,药物临床研究批件4项,河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河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发表SCI论文30余篇。

研究方向:肿瘤纳米递送系统研究,肿瘤药物分子设计合成与构效关系,天然成分抗病毒药物的作用机制研究,

招聘对象:符合学校要求;

招聘计划2-3人。

附件:

郑州大学关于加强师资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适应一流大学建设需要,提升科研、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中的作用,形成以博士后研究人员为核心的人才队伍建设格局,学校决定加强师资博士后队伍建设。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将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学校高素质专任教师和科研等岗位人员的主要来源,进一步加强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和培养,充分发挥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作用,建立学校人才蓄水池,为建设一流大学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章    

第三条  师资博士后申请者一般为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的大学教育背景,系统严格的科研训练经历,身体健康,能够满足科研、教学工作的需要。

第四条  师资博士后申请者在业务方面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人文社会科学类,需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1篇为CSSCI检索源期刊);自然科学类,需在SCIEI检索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二)满足合作导师和科研团队提出的具体业务条件和要求。

第五条  师资博士后申请者进站按照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同意,院(系)教授委员会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学术评价,学校审核的程序进行。

第三章    

第六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为2年。

第七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并根据院(系)工作需要承担教学及学科建设任务。

第八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应依托国家级科研项目、省级重大科研项目进行,建立以聘用合同为抓手的管理机制、以科研计划书为主要内容的培养制度、以创新性科技成果为核心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培养提高科研素质和技能,同时应注重师德师风、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的培养。

第九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全职到岗,在站期间应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除获得国家博士后外派项目以外,到国外、校外访学研究时间累计不能超过6个月。

第十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导师应为主持有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并能为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经费与工作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生导师。

第四章    

第十一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纳入学校科研流动编制管理。

第十二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薪酬主要由学校承担,采取工资+基本科研绩效+科研绩效(包括教学)与奖励的方式发放。

(一)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按照我校讲师二级岗位(高校教师九级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并交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含大病)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基本科研绩效分为两个档次,档为税前5万元/年,档为税前3万元/年。除享受学校的基本科研绩效外,合作导师和院(系)还可根据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量补充发放绩效奖励。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师资博士后专项科研项目。专项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14万元、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2万元、8万元。专项科研项目含科研绩效10万元、6万元,及科研经费。

第十四条  合作导师应给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2万元的科研绩效,出站前结清。

第十五条  学校为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不超过1500/月的公寓房租金(住房面积20~40m2),实报实销。学校提供公寓房时应首选入住公寓房。

第十六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享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子女入托入学等学校在职教职工的同等待遇。

第十七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同时享受学校其他相关科研成果奖励政策。

第十八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按期完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可延期半年;延期时间段内,不再享受基本绩效。

第五章    

第十九条  中期考核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满10个月后,由学校或招收院(系)组织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合格的,可申请发放基本绩效;中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基本绩效,并进行整改,参加下一次中期考核;两次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作退站处理。

第二十条  出站考核

(一)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申请出站,由学校和招收院(系)对其研究能力、工作情况、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进行出站考核,考核合格可办理出站手续。

(二)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需达到学校制定的基本业务要求,并完成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科研目标工作任务。

1. 人文社会科学类基本业务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单项经费5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同时在CSSCI检索源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

CSSCI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CSSCI检索源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2. 自然科学类基本业务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单项经费1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同时在SCI检索源期刊至少发表2篇论文(工程类学科可以含1EI检索源期刊论文);

在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中科院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三)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停止享受博士后研究人员一切待遇,按退站处理。

第六章    

第二十一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考核合格,契合学科发展需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可选聘为我校专任教师或研究人员:

(一)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同时论文方面符合:人文社会科学类在CSSCI检索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自然科学在SCI检索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工程类学科可以是1SCI检索源期刊论文)。

(二)主持单项经费1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国家级项目(课题)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一等资助,同时论文方面符合:人文社会科学类在CSSCI检索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自然科学类在JCR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三)人文社会科学类在CSSCI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自然科学类在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的同时,在中科院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合格、选聘为我校专任教师或研究人员的,可按河南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  留校的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作为在校取得的业绩,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第二十四条  管理岗位人员、教辅岗位人员、辅导员岗位人员可从出站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按相关程序选聘。

第七章  绩效发放

第二十五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发放基本科研绩效。

(一)达到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出站条件的,可申请档基本科研绩效;

(二)达到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档基本科研绩效。

第二十六条 基本科研绩效一般在每年年底申请,按在站两年计算发放,出站时结清。中期考核合格,但未达到基本科研绩效发放标准的,按照档的60%发放。先达到低档发放标准,后达到高档发放标准的补发差额。

第八章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的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发表的论文,均指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以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单独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限两人)、郑州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的论文。论文不包括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杂志增刊上发表的论文、译文。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主持的项目,均指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以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主持人、郑州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的项目。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仍在站的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按本办法执行绩效奖励。

第三十条 经济独立核算的直属、附属单位招收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费由招收单位提供,具体标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学校原有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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