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倩
李运富先生曾指出汉字学的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汉字的形体和结构,更要关注汉字与所记录音义之间的关系,梳理同词使用的不同字形、同字所记录的不同职能。①中国传统训诂学对汉字的记录职能其实是有关注的,但往往是局限于具体语境的、零散的,以解经、释读疑难词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汉字记录职能缺少总账式梳理,因此对记录职能的演变、对汉字如何真实记录汉语以及对汉字记录汉语过程中所呈现规律的揭示都很不够。②本文尝试以“的”字作为立足点,梳理“的”字记录职能的历时演变,并对相关问题试作探析。
“的”字不见于汉代以前的出土文献中,早期传世文献用例也不多,汉以后其引申义和假借义增多,职能慢慢扩展,直至宋代以后“的”字取代“底”记录助词{的},且助词用法逐渐成为常用用法,使得本义及其引申义除了仿古用法和固定语词中不再使用。现代以来有些音译词借用“的”记录其中一个音节。因而“的”字实际上经历了职能扩展与缩减进而再扩展的过程。
一、“的”的原始字形和本用职能③
“的”字初文当作从日的“旳”字,《说文》篆形作,出土文献较早出现“的”字约在东汉时期,如汉印《平旳国丞》作④,东汉灵帝光和四年《溧阳长潘乾校官碑》作,《汉书·地理志》:“平的侯國”,颜师古注曰:“的,音丁歴反,其字从白”,宋祁曰:“的当作旳,从日。”说明颜师古和宋祁所见《汉书》版本中“旳”也是写作“的”,可见“的”应是“旳”字在汉代俗写变异的结果。那么,构件“日”为什么会变异作“白”呢?我们认为或许是“变形义化”的结果,即当构件“日”旁不足以提示词语意义时,将其改造成形近且更能提示词义的“白”。段玉裁注:“旳者,白之明也,故俗字作的”,其说甚是。
“旳”或“的”所记录的词语本义为{明亮、鲜明}。《说文》:“旳,明也,从日勺声,《易》曰:‘为的颡。’”段注认为是“白之明也”,《说文解字约注》认为:“旳之言灼也,凡物之灼然易辨者皆曰旳,《新序·杂事篇》云:‘此旳旳然若白黑。’是也。” 《广雅·释诂》:“旳,明也”,王念孙疏证:“旳之言灼灼也。”因而可知“旳”的本义是“鲜明的”,与其形符“日”所提示的“明亮”等义相合,这种形义统一的本义用法即为本用职能,以下是几个较早的本用用例:
(1)宋玉《神女赋》:“眉联娟以蛾扬兮,朱唇的其若丹。”
(2)《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宜笑旳皪”,司马贞索隐引郭璞曰:“旳皪,鲜明皃也。”
(3)《淮南子·说林》:“旳旳者获,提提者射。”高诱注:“旳旳,明也,为众所见,故获。”
(4)故君子之道,闇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礼记·中庸》)
例(1)中“的”是形容朱唇之光泽、鲜亮;例(2)(3)(4)或通过重叠“旳”或加上形容词词尾“然”表示鲜明、明亮的样子。汉以后“旳”或“的”本用用例也很多:
(5)珠帘的晓光,玉颜艳春彩。 (《代闺人春日》)
(6)风蒲半折涵雁起,竹间的㿨横江梅。(《分类东坡诗·赵令晏崔白大图幅径三丈》)
(7)万象森罗影现中。一颗圆明光的历。(《古尊宿语录》)
例(5)中“的”表现出珠帘在晨光照耀下发出明亮光芒的样子;例(6)、(7)中的“的㿨”(的历)是一个叠韵连绵词,义为明亮,“的”实际上是记录了其中一个音节,然而“㿨”(历)应是“的”的衍音,“的”是整个词的意义来源与重心,故也列于此处。宋代以后本用的用法逐渐减少近于消失,元代之后由于“的”主要用来记录助词,其他用法消失殆尽。即使偶有使用也属于偶见的仿古用法。
① 李运富:《汉字语用学论纲》,《励耘学刊》(语言卷)(总第1辑),学苑出版社,2005年版。李运富:《“汉字学三平面理论”申论》,《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
② 何余华:《汉字“形构用”三平面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语文研究》,2016年第2期。
③ 本文所指的“本用”(记录表达义值与字符形体构意有密切联系的词项)、“兼用”(记录与本用义值有某种联系的词项)、“借用”(记录与本用义值无关的词项或音节),参见李运富《汉字学新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④ 罗福颐:《汉印文字征》,文物出版社,1978年9月,第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