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国庆节放假暨作息时间变更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7-09-20

根据国家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就我校今年“国庆节”放假及作息时间变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正常上班。学生9月29日、30日分别上星期四、星期五的课。
   二、自10月1日起,老校区执行冬季作息时间,即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新校区作息时间和教学安排仍按校政办〔2004〕10号文件执行,即行政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教学作息时间上午8;00—11:40,下午1:40—5:20,晚上7:00—8:40。
   三、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各单位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确保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
   四、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要安排好“国庆节”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和节后班车运行,及早公告运行方案,确保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五、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保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各单位值班表于放假前分别报送校长办公室(303房间)、保卫处(137房间);在老校区办公的单位分别报送老校区综合管理中心和保卫处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遇有突发情况,应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进行处理,并与值班领导联系。对有关情况的发生时间、处理措施、处理结果做好详细记录并由值班人员签名。
学校值班室电话:63887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