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08年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6-03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直、企事业及社会力量办各学校:
    班主任是学校教育教学第一线的骨干力量,是班集体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指导者,对于做好学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调动班主任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树立教育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郑教宣外[2006]97 号)精神,决定在 2008 年教师节表彰 300 名优秀班主任。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二、评选标准: 
(一)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教育事业,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廉洁从教。 
(二)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纪律性强,对工作认真负责,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三)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恪守职责,精心育人,注重身教,不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向学生推销未经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课外书刊、学习资料和音像制品。 
(四)具有较高的班级管理水平,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作风民主,讲究工作方法,受到学生尊重,所带班级形成了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班级管理成绩突出。 
(五)具有调动各任课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的能力,团结协作,能够与学科教师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尊重家长,不指责、训斥家长。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挖苦、讽刺学生,不歧视后进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无打骂赶停罚学生现象。经常家访,积极主动与家长、社会沟通,在学生、家长和教师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表彰奖励
市教育局将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班主任进行审核,从中评选出 2008 年郑州市优秀班主任,在教师节统一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适当的时候组织新闻媒体对事迹突出的优秀班主任进行宣传报道。 
四、 评选要求 
1.  各单位要重视班主任的评选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动员,以表彰优秀班主任为契机,大力宣传优秀班主任的事迹,激励广大班主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水平。 
2.  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评选条件、程序,认真组织评选推荐活动,并公布评选结果,真正把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的班主任评选出来,杜绝出现不经民主程序一票定人现象。 
3.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见附件 2)进行推荐。在分配名额时,要统筹考虑所辖各直属学校和乡(镇)学校;统筹考虑普通教育和职业与成人教育;统筹考虑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使其均有适当的比例。
4.  局属、企事业及社会办量办各学校“优秀班主任”每校各推荐一名。 
5.各县(市)区要将推荐表(见附件 1)、被推荐人事迹材料(每人各一式两份,均为 A4 纸打印)及汇总表(见附件 3),于 6 月 23 日前报市教育局宣传外事处;局属、企事业及社会办量办各学校要将上述材料(不需汇总表)各一式两份(A4 纸打印),于 6 月 20 日前报市教育局宣传外事处。市教育局在对推荐材料认真评审后,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本年度“优秀班主任”  名单。

  附件: 
1.  2008年郑州市优秀班主任汇总表 
2.  2008年郑州市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3.  2008年郑州市优秀班主任推荐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李树钦      电话:6696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