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07—2008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6-0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各部、处、室
    为全面总结我校2007—2008学年师德建设和“三育人”工作,大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热情,扎实推进创建全国一流大学的进程,学校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评选表彰一批“三育人”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教学、科研、医疗、党政管理、后勤服务和校办产业等各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在职教职工,均在“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范围(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西亚斯国际学院聘用的教职工由其自行组织评选表彰)。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2、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医疗和其他工作任务,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医疗水平突出,科研成果显著,师德医德高尚。
3、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恪尽职守,坚持原则,求实创新,讲究效率,作风民主,廉洁奉公。
4、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互助,无私奉献,主动、热情、及时、周到地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5、在“5•12”特大地震灾害面前,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情系灾区,用自己的模范言行送出一份温暖,贡献一份力量,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1、名额分配:以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按在职教职工总数3%的比例评选推荐;凡荣获“郑州大学2007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先进单位”者,评选比例增加一个百分点。
2、评选办法和程序: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交流师德建设和“三育人”工作经验及成绩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进行评选推荐。各单位评选推荐的“三育人”先进个人,经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校党委批准。
3、评选时间:发文之日起至6月10日,为各单位评选推荐时间。6月11日—16日,各单位将“三育人”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两份)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A4纸打印),一并送校“三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工会)。
4、表彰和奖励:学校将在教师节期间给予“三育人”先进个人表彰和奖励。本年度的全国、省、市级“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等,均在本次表彰人员中推荐。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和“三育人”工作的领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
                                                                     200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