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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从轻处分”“从重处分”“减轻处分”“加重处分”

日期:2026-06-04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从轻处分”“从重处分”“减轻处分”“加重处分”?有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有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一起来学习!

一、什么是“从轻处分”“从重处分”

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叫“从轻处分”,给予较重的处分,叫“从重处分”。

二、什么是“减轻处分”“加重处分”

在《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叫“减轻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叫“加重处分”。

《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定。

三、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

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四、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强迫、唆使他人违纪;

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整理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信息来源:共产党员微信(https://mp.weixin.qq.com/s/jMhxKlVvU55fwl4p9dLg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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