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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党建

药学院党费收缴办法

一、我院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等。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以学校组织部规定为准。    

三、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四、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五、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六、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七、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总支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八、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九、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十、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中共郑州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15年01月01日

 

党员民主审议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总的来说,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和特点来确定和调整。不同地区还应当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各级党总支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 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相对集中。民主评议的实施步骤通常为:

1、学习教育阶段。民主评议党员的学习内容,一般以党章、邓小平理论以及中央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结合当地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着重抓好邓小平理论的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总支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三、预备党员的民主评议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是,在表彰处理阶段,与正式党员的对待有所不同。一是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这是因为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正在接受党组织的考察教育,还没有取得正式党员的资格。对预备党员中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特别突出的可用其他方式表彰宣传他们的事迹。二是对预备党员不能做劝其退党处理。在民主评议中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预备党员,根据具体情况,有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帮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有的可以延长预备期;有的可以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四、党员评议格次

党员经过民主评议,最后根据党内和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作出对该党员的评议结果。评议的格次一般分为:1)优秀党员;2)合格党员;3)不合格党员。

 

五、民主评议党员材料的处理

对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材料的处理,一般做法是:评为优秀党员的,不合格党员受到组织处理的,违纪党员受到纪律处分的,其有关材料除存文书档案外,应及时存入本人档案;其他党员的有关评议材料一般不存入本人档案,可以按文书档案保存一段时间后销毁。

 

                                            

中共郑州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15年01月01日

 

党员学习制度

 

总支各支部根据学校安排和总支要求,制订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保证,每月集中学习,学习时要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同时要结合实际,学习理论要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支部学习要重点抓好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同时抓好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在学习方法上要灵活生动,经常结合工作展开心得交流。

、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党员要做到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要提前请假。 

 

 

 

                 中共郑州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15年01月01日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是党的一项经常性和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之一。它是指党支部对群众中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优秀分子着重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在他们具备入党条件后,及时将他们吸收为党员的全过程。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能不断补充党的新鲜血液,巩固党的领导地位,使我们的党真正成为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核心。

新时期发展党员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发展重点是培养、吸收生产第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的优秀分子入党,使发展党员工作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相适应。发展党员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发展党员工作一定要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必经的程序和手续,坚持党的先进性,切实保证质量。

发展党员的基本工作程序是:第一步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及培养教育;第二步确定发展对象;第三步办理入党手续;第四步上级党总支审批;第五步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及培养教育

1、本人必须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凡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必须由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入党意愿,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信念和要求,便于党组织有意识地考察、教育和培养。

对每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在接到申请后,10日内要进行谈话,进行党的知识教育,鼓励政治上进步。

申请入党,一般应采取书面申请的形式(如有特殊困难,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入党的态度;本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等。本人如果有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忠诚老实地写清楚。

符合入团年龄的青年要求入党,一般来说,应该先参加共青团,然后再争取入党。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他们当中有的为党作出了突出贡献,虽然没有人团,党组织可以把他们作为积极分子加以培养。

2、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1)有强烈的入党要求。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对党认识明确,热爱党、坚信党、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积极献身现代化建设,在各项工作、劳动和学习中表现良好。

(4)对党忠诚老实,清正廉洁,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5)遵守纪律,作风正派,联系群众,团结同志,有群众威信。

3、确定入党培养对象的方法和手续

入党申请人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条件的,须经党小组讨论提名,支部委员会研究,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凡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此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政治进步的重要记载,由党支部保存,入党后装入本人档案。

本人虽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经过考察了解,尚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党组织应热情关怀他们,帮助他们进步。

4、确定培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负责培养人。

培养人要认真负责地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政治历史、思想品质和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要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和政治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并及时指出其优、缺点和努力方向。定期向党组织如实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5、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和写实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是做好发展党员,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的党支部(或党小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可以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或吸收他们听党课、学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力,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必要时可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党内有关活动,且参加接收新党员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等,还可以分配给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经常向他们交任务、压担子、提要求,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和表现情况,党支部、党小组每半年、培养人每季度考察写实一次,把考察意见认真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内。针对每次考察的情况,培养人要适时地做好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二、确定发展对象

1、选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后,入党认识明确,动机端正,基本上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听取党小组、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要经上级党组织审查。

2、做好政治审查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3、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培训

基层党总支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7(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总支、支部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办理入党手续:

办理入党手续,不是单纯的技术工作,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发展党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办理入党手续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是:

1、支委会研究

支部委员会根据政治审查和每次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认为符合条件的,要将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报上级党总支预审。报送预审的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培养报告、考察记录、政审材料及其它有关的材料等。

2、上级党总支预审

预审工作应由组织员和党总支分管组织工作的同志负责。预审的内容一是材料预审,看各种材料是否齐全、规范;二是实地考察,看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否符合要求;三是看是否列入单位年度发展计划。经预审认为合乎要求的,发给《入党只志愿书》。

3、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认真了解和弄清被介绍同志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及其政治历史、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2)同被介绍人谈心进行党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3)向党组织汇报被介绍者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4)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5)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

4、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应在介绍人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对《入党志愿书》内所要求的内容,要严肃认真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要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体要工整,字迹要清楚。

入党志愿书填写的内容是:“入党志愿”一栏,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和成长过程,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目的和应有的态度;“本人经历”要详细填写,有些重要经历必须填写证明人;“家庭主要成员”是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如祖父、祖母、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同本人密切来往和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需要说明的问题”是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又不好填写的问题。如果有的项目没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

5、召开支部大会

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经支委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方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支部大会的程序有6:

(1)入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及提出自己的意见。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

(5)入党申请人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总支审批。

 

四、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审批。党支部讨论通过接收的新党员,上级党委应抓紧时间审批。超过三个月未研究,党委应认真负责地向基层党支部说明原因,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上级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总支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

(1)谈话人在谈话前,首先要严格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培养对象考察登记表》和政审报告(团员应有团组织鉴定)。通过审阅,看其对党的认识是否明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政治历史是否清楚,手续是否完备。其次,要了解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主要优缺点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通过党支部、入党介绍人了解培养和考察的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可否谈话,以及谈话时要解决的问题。

(2)同发展对象谈话主要是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熟悉党员义务、权利的情况和政治觉悟程度,以及在工作中的表现。在谈话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希望和要求。

(3)谈话后,应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如果谈话人与总支、支部的意见有分歧时,要详细说明情况,力求统一认识。如不能统一时,要报请党委审查确定,但不可久拖不决。

(4)填写谈话人意见。谈话人向党委汇报后,把谈话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主要内容是:入党人对党的基本知识了解的程度;入党动机和目的是否正确;对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认识如何;家庭出身、社会关系、个人历史是否清楚;工作中的一贯表现等。最后,要写明是否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2、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

在指派专人谈话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做出是否批准的表决决定。党委会的程序是:

(1)组织委员介绍材料审查情况;

(2)谈话人介绍谈话情况及意见;

(3)党总支全体成员讨论审查;

(4)进行表决,形成是否批准的意见。

党委会后,要将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如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要注明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止年月日。党委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报批支部。

 

五、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上级党委批准某同志为预备党员后,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同时要将预备党员及时编入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践锻炼。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如有工作调动,原单位党组织在转移组织关系的同时,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向新单位的党组织介绍清楚。

1、入党宣誓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党组织应选择适当时机和范围举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各支部组织进行。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是:唱《国际歌》;致开会词;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有条件者,可请老党员出席讲话。

2、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预备党员,有关党组织应继续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优统、党规党纪教育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进一步考察他们的思想品质和觉悟程度,及时帮助他们克服缺点,鼓励不断进步。

3、定期对预备党员考察鉴定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个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要自觉向党组织做一次思想和工作的书面汇报。党小组和党支部每季度对其进行一次鉴定,并把鉴定意见和对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的转正意见,认真填写在《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上。转正后,此表装人本人档案。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个人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满后,首先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并认真填写在《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上。然后由党小组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经支委会审查后,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讨论前,要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5、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预备党员应参加会议。如本人因故不能参加,应改期开会讨论。

(1)被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要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在预备期期间政治思想觉悟提高的情况和主要优、缺点,以及应向党组织说清楚的某些问题。

(2)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和教育考察情况,并介绍支委会对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和理由。

(3)与会党员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要积极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4)预备党员对党员讨论意见和大会能否通过自己按期转正表明态度。

(5)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后,进行表决。支部大会根据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大会讨论情况,按党章规定,作出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为正式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要继续考察教育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6、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支部大会以后,要及时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由支部(总支)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报上级党总支审查批准。

7、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上级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时,应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支部决议,作出预备党员可否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并在《人党志愿书》上填写党总支决议,党委书记签名盖章。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所在党支部和本人。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本人无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总支保存。

 

中共郑州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15年01月01日

 

 

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围绕上级党总支确定的主题,精心组织学习,汇报党员个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坚持党性原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开展批评教育,解决问题,团结同志,干好今后工作。

、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重点是:党建工作,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中理论、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法规;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等课程。

  

 

 

中共郑州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15年01月01日

 

药学院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一、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
    二、严格遵守支部、小组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要请假和补课。
    三、认真执行支部大会、支委会的决议,积极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完成党支部和党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不做特殊党员,为其他党员作出榜样。
    、支部、小组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要严格要求,敢抓敢管,要认真做好记录,每半年公布一次,纳入党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和年末述职考评。

 

 

   

                           中共郑州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15年01月01日

 

 

中共郑州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政审调查函

                  党组织:

    你处          同志是我单位            同志的      ,因政审工作需要,请为我单位          同志写一有关           同志情况的证明材料。〈附调查提纲〉

                   中共郑州大学药学院总支委员会

              年    

附调查提纲:

1、该同志的姓名、职业、政治历史有无问题、如有,结论如何?

2、该同志在“文革”中的表现,有无打、砸、抢等重大问题?

3、该同志在89年“动乱”中的表现如何?

4、该同志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现实表现如何?

5、该同志有无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如有,结论如何?

6、其它有关问题:

 

(请将材料写在后面或另附)